2012年11月21日,福州市旅游局、福州市诚信促进会、福州市旅游协会在榕隆重召开大会,大会发布关于授予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等36家企业为2010——2011年度“福州市旅游企业诚信示范单位”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根据国家和省旅游局关于在旅游行业开展诚信经营的有关通知和福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推进福州旅游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福州市旅游局、福州市诚信促进会、福州市旅游协会联合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创建旅游企业诚信示范单位评审活动。经过一年多来我市各旅游企业的共同努力,涌现出了一批讲诚信、促发展的先进单位,推动了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经基层推荐、逐级评审,市旅游局诚信示范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授予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等36家企业为2010——2011年度“福州市旅游企业示范单位”。
我店荣获此殊荣,将继续努力,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诚信福州”建设,为我市旅游行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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